聯系我們
全國服務熱線:156 2572 7681
東莞市國弘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0769-89777681
郵箱:cgx@ghenp.com公司地址:東莞市橫瀝鎮長田路28號、厚街鎮鰲臺新村向東路一巷1號
怎樣的企業需要申請排污許可證
來源:東莞國弘環保作者:阿容發表時間:2016-01-20
現環保部的要求,排污單位應當依照程序取得排污許可證,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但我們不難發現,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但具體哪些企業才是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的呢?雖然在《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中需要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單位已經有過比較大范圍的的定義,但是我們在這里可以再說細一點。
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下面七類單位應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這七類單位包括:
①直接或間接排放工業廢氣或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排污單位,例如電子、五金制品、皮革制造、電路板印刷、電鍍企業等;②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排污單位,例如金屬制品或處理、電鍍、電子、醫院等;
③集中供熱設施的運營單位,例如發電廠;
④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例如大型的養豬廠;
⑤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單位,例如污水處理廠;
⑥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例如垃圾填埋場;
⑦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單位,例如危廢公司。
2015年1月1日,我國境內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單位均要實行持證排污。這在新《環保法》內做出了明確規定,環保局也將嚴格遵守,對企業進行監管,此外,環保部門會按照國家和地方信息公開的要求,每年向社會公開排污許可證發放及監督管理情況,可見企業辦理排污辦許可證的必要性。